物业对未交付的军产房业主提起拖欠物业费诉讼
永康市资深刑事律师
2025-04-20
针对您提到的军产房业主因未收到交房通知而未交付房屋的情况,若物业提起诉讼,业主应首先证明自身未收到交房通知,并据此主张未形成实际的物业服务关系。《民法典》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,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。但在此情况下,业主可依据未实际享受物业服务为由进行抗辩,请求法院考虑实际情况判决。业主应收集并保留好相关证据,如未收到交房通知的证明,以维护自身权益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若军产房业主确实未交付房屋但已收到交房通知并确认,面对物业的诉讼,业主有以下解决方案:1.与物业协商,了解拖欠物业费的具体情况,尝试达成和解协议;2.若协商无果,业主应积极应诉,准备相关证据材料,如已收到的交房通知等,向法院说明情况;3.根据法院判决,承担相应的责任,如支付物业费及可能的滞纳金,或争取减免部分费用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从法律角度看,军产房业主在未交付房屋前是否需要承担物业费,取决于是否已形成实际的物业服务关系。《民法典》规定业主应按约定支付物业费,但若业主能证明未收到交房通知且未实际入住享受物业服务,则可能无需承担物业费。因此,业主是否承担物业费需根据具体情况及法律规定综合判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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